关于选派学生2017年9月赴英国北安普顿大学
作者:admin浏览次数:2599发布时间:2018-02-06 09:54:17
关于选派学生2017年9月赴英国北安普顿大学
参加一学期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北安普顿大学达成的交流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17年9月(秋季学期)赴上述学校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2.我校在籍的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在读学生
3.大学平均分70分以上。
4.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赴英国学习交流任务。
5.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缴清应缴给学校的各项费用
6.本人自愿申请,学生家长同意,家庭经济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赴英学习的学费和住宿费、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7. 雅思总分6.0(单项5.5)或通过学校内部的语言测试,语言不达要求,北安普顿大学可提供课前语言。
二、选拔办法
有意参与该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交报名材料,所在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初选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三、交流一学期相关费用预算
学费:3400英镑(原学费为10,900英镑/年),折合人民币约28560元。
其他相关费用约人民币35450元(包含申请费,食宿费,签证费,中国往返英国机票费,中国教育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及签证服务费。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
费用预算合计:约64010元。*购物、旅游等其他零花钱另计。
(备注:2016年11月8日英镑汇率约为8.4)
四、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
学生赴英国北安普顿大学交流学习,申请就读的专业必须与本校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跨专业申报。所修学分应与本校本专业同期所修学分相等同。
学生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相关管理按《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我院认可学生在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学习交流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返校后,由教务处根据学生在北安普顿大学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并按照我院相关规定转换成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学生返回我院完成学业,毕业时由我院颁发毕业证书。
五、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1、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于12月12日前向所在系部提交《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及学生成绩明细表,各所在系部于12月15日前向国际交流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国际交流中心协同教务处将对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并签署意见。
2、赴英国北安普顿大学交流的学生需自行前往国际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表格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之附件,教务处加盖公章的中英文成绩单和中英文学籍证明。)
六、其它事项
1、参加项目的学生须自行办理护照;
2、参加项目的学生须自行参加雅思考试,或可以申请内测;
3、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在项目结束返校后提交书面报告; 4、英国北安普顿大学网址为:http://www.northampton.ac.uk/
附件:北安普顿大学一学期交流生项目详细资料
欢迎广大同学报名、咨询。
学分转换、专业选择等、项目情况、赴英入境手续办理等事宜请联系:
陈老师,2338 2003 办公地址:5A102室
夏老师,2338 2689 办公地址:5A101室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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