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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城市大学|硕士研究生保荐申请开放啦!

作者:全球交流合作处浏览次数:5791发布时间:2023-05-23 15:26:28

一、项目简介

1.项目说明

由东莞城市学院和澳门城市大学联合开展的2023年保荐生项目,主要面向我校大四学生,符合申请资质并顺利通过两校审核的学生,即有机会参与硕士研究生保荐入学项目,直接参加澳门城市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面试

2.澳门城市大学简介

澳门城市大学成立于1981年,其前身为东亚大学,2011年2月更名为澳门城市大学,是澳门特区政府批准设立的非牟利性综合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及博士三级学位的颁授权,目前在校生为8,500人,设立15个特色鲜明的研究机构,包括:国家科技部中国-葡萄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伙伴)基地-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及澳门教育发展研究所等。旅游休闲管理学科位列“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全球52,课程获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TedQual优质教育素质认证的特殊课程。学校与200多所海内外知名院校/机构合作,拓展师生国际视野。

二、保荐须知

保荐条件(保荐生名额上限为30人)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身心健康、有创新精神、具备独立思考工作能力;

3.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严重违纪违规违法记录;

4.本科在读生前六个学期平均成绩>=82分(满分100分);

*须在前述条件下同时满足同专业同年级成绩排序30%以前。

申请时间:11月14日-12月9日


保荐程序

1.学生通过澳门城市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进入澳城大官网http://www.cityu.edu.mo,点击 【入读申请】

2.请于12月9日前发送申请所需文件材料至全球交流合作处官方邮箱geco@dgcu.edu.cn,邮件与压缩包命名为“澳城大保荐项目-专业-姓名-学号”

*收到全球交流合作处的确认邮件的同学请将所有申请资料的纸质版上交至全球交流合作处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校医室旁)

3.经我校资质审核并同意申请的学生,将收到我校全球交流合作处的官方通知,并择优推荐至澳门城市大学;

4.1月至2月澳城大审核确认后,2月至5月符合保荐资格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申请须知

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资料文档须扫描上传至澳门城市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并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至全球交流合作处邮箱以及办公室:

扫描件&原件:

1. 申请表(官网填写并打印签字)

2. 本科阶段成绩单

3.  推荐表(官网可下载)

4. 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扫描件&纸质版复印件:

1.  港澳通行证正反面

2.  身份证正反面

3.  其他重要的公开考试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如有)

4.  个人简历、实习证明

5. 报读以下课程者,必须提交英语能力证明(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

数据科学硕士、法学硕士、金融学硕士

仅提交电子版:

白底证件照(一寸半)

备注:

◤ 推荐表模板可在大学网页下载:澳城大官网》招生资讯》招生网》文件下载。

推荐人应(曾)为申请人授课老师或工作主管,或与申请人认识的社会专业人士。

◤ 大学相关入学通知均通过邮箱adoinfo@cityu.mo /ado@cityu.mo,请把此邮箱加入报名系统所填之邮箱常用联系人或通讯录,以免遗漏大学发出的通知。


四、考核与录取


入学面试

面试方式:网络视频

面试语言:中文/英文

面试时间 :10-15分钟

◤ 面试通过后澳城大向被录取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登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 获录取之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办妥有关入学手续。按缴费通知书指引在限期内缴交相关费用并提交缴费凭证。

◤ 大学收到缴费凭证后寄出澳门政府签发之《确认录取证明书》,用以申请办理来澳门之逗留D签注。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课程及学费


可申请课程:



*正常修读年期:硕士2年;

授课语言:英文学制为全英授课,其余为中/英文授课;

录取艺术学硕士的学生须额外缴交材料费港币5,000元;

学生一经注册学籍成功,正常就读年期学费将不受大学学费调整之影响;

学费不包含书本、讲义等费用;

学费一经缴交,恕不退还或转让。

课程详情请参考2023年內地碩/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https://ado.cityu.edu.mo/notice/211


其他费用具体介绍:


◤ 报名费:港币500元

◤ 住宿费:每学年港币24,000元及床上用品费港币1,200元

◤ 保证金:5,000元港币 (完成学业后,如未损毁学校设施可申请退还)

◤ 其它费用:重修科目、旁听科目、延期毕业等不属于正常学习计划内的情况,需额外缴付相关费用。

* 除上述保证金外,不论基于何种理由,所有已缴交之费用不予退还或转让(未注册之学生申请退保证金之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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