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计划数及艺术类考核要求
东莞城市学院发布 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 港澳台学生招生计划数及考核要求 各位考生请查收 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类考核要求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全国联招 音乐表演专业术科考核要求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全国联招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术科考核要求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全国联招 产品设计专业术科考核要求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学校简介 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Dongguan City University)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46个本科专业;建立了120个专业实验室、256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24000多人。 教育教学 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卓有成效。学校办学以来共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现有机械工程,工商管理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软件工程、设计学、社会工作、保险学4个校级重点学科。学校会计学专业入选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保险学、金融学、数字媒体艺术8个专业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为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保险学、物流管理、安全工程建设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媒体艺术、财务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为省级特色专业;工商管理、金融学为省级重点专业。学校共有二十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其中三门课程为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 学校建有广东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用友&新道数智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新东方——东软协同软件工程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工程训练教学中心、电子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商科实验教学中心、资源环境科学实验中心等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东莞城市学院信息类专业产学研基地等8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科研教研 学校科研能力逐年提升,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不断增长。截至目前,我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187项,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3项、市厅级科研项目40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936篇,取得国家授权专利277项。 学校办学以来获得五个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 1 个、省级工程训练中心 1 个、省级大学生实践基地 1 个、省级大学生实训示范基地 1 个。每个专业至少有5个校外实践基地。 师资教育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从国内外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师资队伍。为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学校2015年为教师购买“五险二金”,成为广东省首家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同类高校。学校2019年建成省级教师教学示范中心,助推教师成长发展。学校还聘请全国知名教授、专家学者、行业精英担任客座教授,为学校内涵式发展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学校现有教师队伍近千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88.13%。省级教学名师3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南粤优秀教师4名,广东省优秀民办校长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11名。学校教师获5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在省级教学竞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等奖项。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20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500余项)。学校教师明德乐业,博学善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服务地方 服务地方学校主动服务东莞,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截至目前,学校共设研究机构(平台)10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4个、校级4个。2022年“大学与城市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成功获批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023年“岭南文化数字化研究中心”获批成为第二个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推动切合地方需求的科研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双赢目标。 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与境外高校的深度合作以及联合培养学生项目。截至目前,我校已与英国桑德兰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韩国湖西大学、马来西亚拉曼大学、泰国马汉科理工大学等50多所高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深入开展各类交流项目,其中包括:学期交流、本科双学位、硕士研究生保荐、推荐、本硕联合培养基地、寒暑期交流等合作项目。通过开展一系列境外交流学习项目,为我校广大师生提供丰富的学习机会,师生们可体验已对接优质课程与优质教学质量,深入感受跨文化交流,拓宽全球视野。 学校加大与境外高校共建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为我校国际化高质量发展开设更好的教学、科研平台,进一步拓展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的机遇。同时,做好港澳台、国际华侨及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工作,促进学校多元的国际化办学模式。 欢迎大家报考东莞城市学院 期待今年的九月 能与你在城院相约 第一时间获取学校关键信息 请密切关注 【东莞城市学院】官方公众号 【东莞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官方公众号 扫码关注 【东莞城市学院】官方公众号 扫码关注 【东莞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官方公众号 院校代码:13844 有问题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招生办电话 0769-23382107 ——东莞城市学院出品—— 编辑 | 梁善语 图片 | 网络摄影部 校对 | 吴锦鹏 聂振明 利狄家 梁翠珊 审核 | 何钊威 陈晓萍 叶云峰 赵书山
05/21 2025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邮编: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一、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Dongguan City University)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二期规划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46个本科专业;建立了120个专业实验室、256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24000多人。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且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2025 年4 月1 日至5 月14 日。 (一)审核阶段 我校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如考生材料有问题,学校将通知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将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生应按我校通知要求参加考核。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增设笔试或面试或要求提交作品,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2025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须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我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须于2025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征集志愿安排:如我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5月20日公布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6月21日统一在系统内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将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管理模式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缴费通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一号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118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69-23382108/107 何老师、利老师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梁老师(0769-23382891) 电子邮箱:geco@d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七、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考生30名,具体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见下表。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台湾学测招生专业目录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12/09 2024
关于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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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024
东莞城市学院2024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邮编: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一、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建立了120个专业实验室、225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4个校级科研机构,与20多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关系。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23000多人。学校专门设立了鸿发奖学金、励志奖等各类奖助学金项目。 二、入学途径 参加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读东莞城市学院。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357481.html)。 三、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东莞城市学院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26人。 (二)计划类别:本科普通类。 四、招生专业 普通类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计划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年) 1 普通类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 4 2 普通类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文史类 4 3 普通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4 4 普通类 080902 软件工程 理工类 4 5 普通类 080905 物联网工程 理工类 4 6 普通类 080903 机器人工程 理工类 4 7 普通类 120203 会计学 理工类 4 8 普通类 120203 会计学 文史类 4 9 普通类 120201 工商管理 文史类 4 10 普通类 020301 金融学 文史类 4 11 普通类 020301 金融学 理工类 4 12 普通类 120201 工商管理 理工类 4 五、志愿填报 (一)考生于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等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七、新生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本校本年度同类专业入学新生收费标准一致。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新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八、学历学位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凖予毕业并颁发东莞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东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一号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104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69-23382108/107 何老师、卢老师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梁老师(0769-23382891) 电子邮箱:geco@d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06/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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