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2017年7月赴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
作者:admin浏览次数:2829发布时间:2018-02-06 09:57:53
关于选派学生2017年7月赴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
参加一学期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USQ)的交流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17—2018学年赴该校参加一学期交流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课程内容
对象:在校学生,专业或年级不限。
课程内容: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要求、喜好选择3或4门课程。
二、入学时间
2017年7月
三、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心;
2、符合合作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3、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无违纪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赴澳洲学习交流任务;
5、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缴清应缴给学校的各项费用;
6、本人自愿申请,学生家长同意,家庭经济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赴澳洲学习的学费和住宿费、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7、英语水平:至少达到雅思(IELTS)6.0,其中单项不低于5.5。托福80(单项不低于19),如语言不达要求,USQ可提供强化语言课程。
四、学习费用估算
约92,222元人民币
上述费用含学费,食宿费及基本开销,申请费,签证费,体检费,机票费(往返),中国教育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及签证服务费(包括指导学生准备及递交申请材料、交流生境外选课指导、澳洲签证办理、后续境外住宿接机申请、行前指导)
(备注:以当前汇率1:5.22计算)
五、选派方式
有意参上述两个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交报名材料,所在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初选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六、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
学生赴澳大利亚交流学习,申请就读的专业必须与我院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跨专业申报。所修学分应与本校本专业同期所修学分相等同。
学生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相关管理按《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根据学生在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并按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的认可和转换,以及学历学位授予。
七、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于12月12日前向所在系部提交《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及学生成绩明细表,各所在系部于12月15日前向国际交流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国际交流中心协同教务处将对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并签署意见。
2、参加项目的学生需自行前往国际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表格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之附件,教务处加盖公章的中英文成绩单和中英文学籍证明。)
八、其它事项
1、参加项目的学生须自行办理护照及赴英签证;
2、参加项目的学生须自行参加雅思考试;
3、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在项目结束返校后提交书面报告;
4、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网址:
附: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项目资料
欢迎广大同学报名、咨询。
学分转换、专业选择等、项目情况、赴英入境手续办理等事宜请联系:
陈老师,2338 2003 办公地址:5A102室
夏老师,2338 2689 办公地址:5A101室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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