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0年春季赴台交流一学期选拔
作者:admin浏览次数:6736发布时间:2019-10-14 16:58:46
关于2020年春季赴台湾高校交流生
选拔的通知
各院系:
为开阔学生国际视野,促进海峡两岸院校交流与合作,学校决定继续选派学生于2020年2月-2020年6月赴台交流学习一学期。本次赴台交流院校有:中国文化大学、铭传大学、大同大学、东华大学、义守大学。现将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2.本校在读大三学生;
3.综合素质较好,赴台交流前无任何违纪处罚记录,无考试不及格科目及须参加补考科目;
4.通过国际交流中心暨港澳台事务办老师面谈评估,具备在新环境下学习与生活的适应能力,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5.按照学生个人自愿原则申请,要求学生家长同意,同时家庭经济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赴台学习的学费和住宿费、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二、选派计划及选拔办法
1. 选派计划:
三、交流学习费用
四、赴台交流学习奖学金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顶目,奖励品学兼优的赴台交流学习的学生,减轻学生在台交流学习期间负担,每期赴台交流生设置交流学习奖学金数名,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五、提交材料
1.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院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
2.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学生成绩单原件;
3.申请学生个人承诺书及家长(监护人)同意书各1份;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相关规定,赴台交流学习期间,每月末需要提交学习阶段性总结,返校后学生需按规范提交书面的交流学习总结,作为评选赴台交流奖学金条件之一;
2.有关赴台交流学习专业详情,学生可自行登陆各交流高校官网查询学校讯息。具体去哪所院校,学院将视台湾合作高校优势专业、学生个人意愿及实际报名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
七、咨询地点及咨询人
1、咨询地点:国际交流中心暨港澳台事务办
2、联系人:陈老师0769-2338258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
2.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承诺书
3.家长(监护人)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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